本书主要内容提示
新社会之哲学的基础——对《社会契约论》的解读
作者:让-雅克·卢梭(Jean-Jacques Rousseau)
出版社:商务印书馆
出版时间:2011年
《社会契约论》是法国启蒙思想家让-雅克·卢梭于1762年出版的一部政治哲学著作,该书主张社会契约论,认为国家是由人民通过契约建立起来的,政府的权力来源于人民,政府的目的是保护人民的自由和财产。
《社会契约论》共分为四卷,以下是各卷的主要内容:
第一卷: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
在这一卷中,卢梭探讨了人类不平等的起源,他认为人类不平等源于私有财产的出现,卢梭提出了社会契约论的观点,认为人们为了保护自己的自由和财产,愿意放弃一部分自由,将权力交给政府。
第二卷:论政治权利
在这一卷中,卢梭阐述了政治权利的本质,他认为政治权利是人民为了实现社会契约而赋予政府的权力,卢梭提出了人民主权说,认为政府的权力来源于人民,政府的目的是保护人民的自由和财产。
第三卷:论立法权
在这一卷中,卢梭探讨了立法权的性质和功能,他认为立法权是国家的最高权力,立法者应该是人民或代表人民的立法机关,卢梭提出了立法权的分立原则,即立法、行政、司法三权分立。
第四卷:论行政权
在这一卷中,卢梭论述了行政权的性质和运作,他认为行政权是政府的权力,政府应该由一个统一的行政机构来行使,卢梭提出了民主制度的原则,认为政府应该由人民选举产生,政府应该为人民服务。
《社会契约论》是卢梭政治哲学的代表作,也是西方政治思想史上的一部重要著作,该书以社会契约论为核心,系统地阐述了卢梭的政治哲学思想。
在第一卷中,卢梭分析了人类不平等的起源,认为私有财产的出现是导致人类不平等的主要原因,在此基础上,他提出了社会契约论的观点,认为人们为了保护自己的自由和财产,愿意放弃一部分自由,将权力交给政府。
在第二卷中,卢梭阐述了政治权利的本质,认为政治权利是人民为了实现社会契约而赋予政府的权力,他提出了人民主权说,认为政府的权力来源于人民,政府的目的是保护人民的自由和财产。
在第三卷中,卢梭探讨了立法权的性质和功能,他认为立法权是国家的最高权力,立法者应该是人民或代表人民的立法机关,他提出了立法权的分立原则,即立法、行政、司法三权分立。
在第四卷中,卢梭论述了行政权的性质和运作,他认为行政权是政府的权力,政府应该由一个统一的行政机构来行使,他提出了民主制度的原则,认为政府应该由人民选举产生,政府应该为人民服务。
《社会契约论》是一部具有深远影响的政治哲学著作,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思想对后来的政治制度、人权观念等产生了重要影响,在新社会的构建过程中,我们应当深入研究卢梭的哲学思想,以期为构建一个更加公正、自由、民主的社会提供理论支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