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书主要内容提示
《法的形而上学原理:权利的科学》——探寻法律哲学的深层次逻辑
《法的形而上学原理:权利的科学》
作者:约翰·奥斯丁(John Austin)
出版社:牛津大学出版社
出版时间:1832年
约翰·奥斯丁的《法的形而上学原理:权利的科学》是19世纪英国法哲学的经典之作,奥斯丁在这部作品中,对法律的本质、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以及权利的本质进行了深入的探讨,以下是该书的一些基本信息和篇章内容的简要介绍。
作者简介:
约翰·奥斯丁(1790-1859),英国法学家、哲学家,被誉为现代分析法学派的奠基人,他的作品对后世法学、哲学和伦理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。
出版信息:
《法的形而上学原理:权利的科学》首次出版于1832年,由牛津大学出版社出版,这本书是奥斯丁晚年的代表作,也是他法哲学思想的集大成之作。
书的大纲:
1、法律的本质
2、法律与道德的关系
3、权利的本质
4、法律的效力
5、法律的起源与发展
奥斯丁认为,法律是一种社会现象,是由社会成员共同遵守的规则,法律不同于道德,它不是基于道德原则,而是基于权威的命令,法律的存在和效力来源于国家或政府的权威。
奥斯丁指出,法律与道德虽然有相似之处,但它们是两个不同的领域,法律是外在的、强制性的规则,而道德是内在的、自律的规则,法律不应当干预道德领域,反之亦然。
奥斯丁认为,权利是一种法律上的主张,是个人或集体对他人或社会的合理要求,权利的存在和实现依赖于法律的规定和保障。
奥斯丁强调,法律的效力来源于国家的权威,法律对个人或集体的约束力来自于国家或政府的强制力,法律的存在和实施需要国家的支持和维护。
奥斯丁认为,法律的起源和发展与社会结构、政治制度和文化传统密切相关,法律的发展是一个不断适应社会需求的过程。
《法的形而上学原理:权利的科学》是约翰·奥斯丁对法律哲学的深刻思考,在这部作品中,奥斯丁系统地阐述了法律的本质、法律与道德的关系、权利的本质、法律的效力以及法律的起源与发展,这本书对于理解法律的本质和权利的科学性具有重要意义,是法哲学领域的重要著作。